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债权人在三年内没有向债务人追讨欠款,那么债权人就可能丧失胜诉权。但是,如果债务人在这段时间内没有提出时效抗辩,债权人仍然可以胜诉。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债权人应该尽可能在诉讼时效期内追讨欠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