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能力为特定人士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在公司为他人作出担保承诺之前,需要依据公司章程的明确规定,经过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的慎重决策。
对于投资或者担保总额以及单个项目投资或担保额度都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公司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不得逾越最高限度。
在公司为该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时,必须遵循更为严格的程序,即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正式决议。
《公司法》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