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个人债权人完全有权将其持有的债券转让给他本人或其他具有法律承认资格的自然人,且无需担忧是否会违反任何现行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转让行为。
然而,为了避免产生纷争,我们必须强调,自然人对于其自身享有之债权应享有自主决策及处理的权力,在行使这一权益之时,亦须严格遵循各项法律规范的范围和准则。
因此,个人债券不仅可转让予个人,同样也可以被转让至单位、集体等相关组织中。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