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职责供给依据,一般状况下,债款纠纷应向法院供给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款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欠据、欠据、协议、函件、电报等);
3、债款人归还欠款及利息的依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刻、依据;
5、担保或许抵押的证明资料、债款转让的证明资料;
6、恳求诉前产业保全或许产业保全的,供给可产业保全资产的寄存地址、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7、债款人家庭成员状况;
8、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许部分现实的证明资料;
9、请求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请求书。以上依据在法院开庭时必须出示原件。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依据无法自行搜集,可请求法院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