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失踪的讨债方法有向债务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担保人的要求其担保人偿还等。欠款没到期不可以起诉,法院不受理此行为,该行为属于违约行为。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无锡讨债公司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四条
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的财产代管人有权请求原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