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对方欠钱不还,在与对方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可以起诉解决。
根据民法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 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判决书生效后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采取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
采取上述措施仍然不能偿还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民事义务是否能得到全面履行,其重要因素在于被执行人有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或履行能力不足,人民法院无法查实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